查看原文
其他

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:如何转?重点是什么?

先进制造业·导读
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5月20日下午,国家数据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,有关司局领导出席发布会,就《指导意见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、总体考虑、重点方向、文件主要内容、下一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介绍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在发布会上,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陈荣辉表示,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全面总结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《指导意见》,旨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,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、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、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,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,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,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,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。

那么,什么是全域数字化转型?如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?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过程中,如何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,有效支撑数字中国建设?

什么是全域数字化转型?

所谓全域数字化转型,就是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,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,以数据融通、开发利用,贯穿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运行全过程,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、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、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,推动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,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。

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表示,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目标是,到2027年,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,形成一批横向打通、纵向贯通、各具特色的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,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。到2030年,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,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全面提升,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。

吴晓宁认为,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重点要做好三个“全”。

一个是“全”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。要建立并完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平台体系,推进设施互通、数据贯通和业务协同,在城市经济产业、产城融合、城市治理、公共服务、宜居环境、韧性安全等重点领域,以场景为牵引,破解数据供给、流通障碍,形成一批社会有感、企业有感、群众有感的应用,提升数字化转型质效。

再一个是“全”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。要统筹推动城市算力网、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,推进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、智能化运营;加快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,大力推进数据治理和开放开发,夯实数字化转型根基。

还有一个是“全”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。要加快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,持续创新智慧城市运营运维模式,在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。

把握四个重点

《指导意见》重点强调了要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,突出强化一体化、集约化思路,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技术架构升级迭代,推进城市设施联通、数据融通、平台互通、业务贯通。

吴晓宁表示,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,以数据融通、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,需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。

一是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实践,发挥城市数据丰富、场景集中等优势,加快推进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等制度落地,以制度创新支撑保障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,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。

二是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,推动建立完善动态更新、分类分级的城市数据资源管理体系,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“按需共享、应享尽享”,加强数据质量评估评价,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。

三是丰富数据驱动的应用场景,以构建数据应用场景为牵引,促进数据协同化、融合化应用,形成一批实战中管用、基层干部爱用、群众感到好用的业务场景,全面赋能城市数字经济、产城融合、精细治理、普惠服务、绿色宜居、安全韧性发展。

四是健全完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,探索打造以可信数据空间、区块链、高速数据网等技术支撑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,为数据采存算管用提供安全保障,打通数据共享流通利用堵点。


有效支撑数字中国建设

城市是国家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、公共服务的单元,是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,是反映数字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。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、智慧化发展,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,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

陈荣辉认为,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,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撑数字中国建设。

一是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核心任务。《指导意见》全面落实数字中国建设“2522”框架要求与任务布局。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,强化数字化在城市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,统筹推动数字经济、数字政府、数字社会、数字生态、数字文化等“五位一体”协同发展,夯实城市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,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,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发展的整体性、系统性和可持续性。


二是培育形成数字中国建设内在动能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以数据融通、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,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。新质生产力是推进数字中国高质量建设的内在动能,数字中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环境。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,有助于加快以城市场景为载体、产城融合为支撑的关键技术创新突破、数据要素优化配置和产业经济转型升级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形成竞争新优势。

三是展示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成效。《指导意见》体现“场景牵引、以人为本”推进原则。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,打造实战中管用、基层干部爱用、群众感到好用的典型场景,形成一批可感可知的数字化应用成果,推动数字中国落地见效,让城市全体居民的生产生活更便捷、更舒心、更安全,城市治理更智能、更高效、更精准,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成果惠及全民。


下一步,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切实加强统筹协调、加快组织实施、压实各方责任、确保各项转型工作落地见效。

全文如下:


国家发展改革委 国家数据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

发改数据〔2024〕66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数据管理部门、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:

城市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,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、智慧化发展,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,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,以数据融通、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,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、高效能治理、高品质生活,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,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,特制定本意见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统筹发展和安全,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,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、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、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,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。到2027年,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,形成一批横向打通、纵向贯通、各具特色的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,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。到2030年,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,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全面提升,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。

二、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

(一)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。构建统一规划、统一架构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运维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,打造线上线下联动、服务管理协同的城市共性支撑平台,构建开放兼容、共性赋能、安全可靠的综合性基础环境,推进算法、模型等数字资源一体集成部署,探索建立共性组件、模块等共享协作机制。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分析、智能调度、智能监管、辅助决策,全面支撑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与发展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、时空大数据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、实景三维中国等基础平台功能整合、协同发展、应用赋能,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,因地制宜有序探索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,推动虚实共生、仿真推演、迭代优化的数字孪生场景落地。

(二)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。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,鼓励平台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。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,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,推动金融、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、文旅、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,提升“上云用数赋智”水平。深化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,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和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协同发展。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,加强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先进计算、未来网络、卫星遥感、三维建模等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,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。培育壮大数据产业,发展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提高数据要素应用支撑与服务能力。

(三)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。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融合的数字化场景,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大数据分析,推进数字化赋能郊区新城,实现城市多中心、网络化、组团式发展。推动城市“数字更新”,加快街区、商圈等城市微单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,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,激发产城融合服务能级与数字活力。深化城市场景开放促进以城带产,提升产业聚合力。加速创新资源共享助力以产促城,发展虚拟园区和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,增强城市数字经济就业吸附力。

(四)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。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、空间优化、产业发展、乡村振兴、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。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,深化“一网统管”建设,推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运维全过程各环节数据融通,加强城市生命体征监测,推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数据赋能、业务联动。依托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,整合状态感知、建模分析、城市运行、应急指挥等功能,聚合公共安全、规划建设、城市管理、应急通信、交通管理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民情感知等领域,实现态势全面感知、趋势智能研判、协同高效处置、调度敏捷响应、平急快速切换。探索基层一体化智慧治理体系,加快高频数据按需合规回流基层,形成基层数据可有效沉淀、可快速共享的应用服务体系,促进业务协同和上下联动。加强城市自然人、法人信用体系建设,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应用,探索依法依规建立城市数字服务供应商信用承诺、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、信用修复的管理闭环。探索建设基于城市统一标识体系的“城市码”,推进房屋建筑、重大项目等“落图+赋码”机制,形成“多码合一、一码互联”的服务治理体系。

(五)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。提升“一网通办”效能,以便民惠企为导向,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,拓展涉企服务广度和深度,推动政务服务从“能办”向“好办”转变,加大环节精简,流程优化再造,深入推进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基本覆盖城市公共服务高频事项。支持地方建立多元参与和公众监督机制,及时回应民众关切。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“一卡通”。推动数字技术和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就业、养老等公共服务融合,促进优质公共资源跨时空共享,提升服务资源覆盖面和均衡普惠度。加强数字化赋能保障性住房、城中村改造建设。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,积极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助力重点人群跨越数字鸿沟。推动打造低成本、高体验、交互式的社区、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场景。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,加快智慧餐饮、智能出行、数字家庭、上门经济、即时零售等新场景建设,打造城市数字消费新地标。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,以数字技术深入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资源,丰富数字文创、数字内容等服务供给,发展智慧旅游。

(六)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。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治理协同水平,打造智慧高效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,加强跨部门生态治理业务集成和数据联动,支撑美丽城市建设。增强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,加快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,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,支撑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分析决策。积极发展绿色智慧协同模式,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、碳中和数智化管理,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碳排放监测分析,在产业园区、商务区等建设零碳智慧园区、绿色智能建筑。建立多方参与的碳普惠机制,探索构建个人企业碳账户、碳足迹等数据空间应用。倡导绿色出行、数字消费等低碳生活方式,引导居民生活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。

(七)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。加强城市物理空间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态势感知,强化应急广播等城市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手段,围绕“高效处置一件事”,完善城市常态事件和应急事件分类处置流程,打破城市管理条块分割和信息壁垒,构建全链条、全环节联动应急处置体系,实现弹性适应、快速恢复。加强城市数字空间安全管理,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,构建城市网络运行安全管理体系,提升通信网络韧性。加快推进城市数据安全体系建设,依法依规加强数据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、提供、公开等全过程安全监管,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压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。加强个人隐私保护。推进建设有韧性的城市数据可信流通体系,健全数据要素流通领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、数据安全事件通报和应急处理机制。

三、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

(八)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。深入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,加快建设新型广播电视网络,推进千兆城市建设,探索发展数字低空基础设施。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,实现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,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,促进政府部门之间、政企之间、产业链环节间数据可信可控流通。加快推动城市建筑、道路桥梁、园林绿地、地下管廊、水利水务、燃气热力、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、智能化运营,统筹部署泛在韧性的城市智能感知终端。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与智慧社区、智慧园区、智慧楼宇等用能场景深度耦合,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综合能源服务绿色低碳效益。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,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。

(九)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。加快推进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设,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。加快完善省、市两级政务数据平台,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。关联贯通政务数据资源,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“按需共享、应享尽享”。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。构建动态更新、分类分级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,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机制,推动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评估工作,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价。

四、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

(十)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。鼓励城市开展管理服务手段、管理服务模式、管理服务理念的适数化变革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,完善规则规范和运行流程体系。探索央地协同推进数字化变革与制度创新。推动完善公共数据管理和授权运营法规政策,细化完善配套措施。推进标准建设应用,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、数据互操作、数字孪生、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研制,推动标准符合性检测认证,促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

(十一)创新运营运维模式。加快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、设施运营、服务运营体系,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,推动政府、企业、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,打造多元参与、供需对接、价值驱动的社会长效运营机制,探索建立结果导向型运营预算和考核机制,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。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。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运维体系,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系统与部门业务需求、市民企业反馈相互贯通、迭代优化的运维机制。支持各地创新一体化、规范化运维管理机制,逐步形成各类数字资源统一编目、配置、运维闭环。

(十二)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。推动城市群数字一体化发展,在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布局,强化数据要素共享利用,数字服务普惠共享,数字治理高效协同。推动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,开展共建数字产业园区、数字消费帮扶等活动,加强先进规划理念、建设经验、管理模式复制推广。弥合城乡数字鸿沟,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协同建设,推动城乡数字设施共享、数据资源整合,产业生态互促、公共服务共用。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际合作,支持建立数字化合作伙伴关系,大力发展数字贸易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(十三)加强组织实施。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、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。各地方要加强领导,推动各项政策措施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,杜绝数字“形象工程”。鼓励各地方在依法依规、风险可控前提下,通过各类资金渠道,加强资金支持。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市民数字素养。及时总结各地方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举措,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,加强交流,共享成果,适时面向全国推广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国家数据局财政部

自然资源部

2024年5月14日


相关阅读


国常会审议通过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》

PPT | 工业企业数字化的两种路径

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:全面赋能转型发展,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





声明

:国家发改委、通信产业网,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分享,并不意味着证实其真实性,也不构成其他建议。仅提供交流平台,不为其版权负责。如涉及侵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。本文编辑:微明

投稿及商务合作:13386409839(同微信)


微信号:amdaily

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

好文!必须点赞 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先进制造业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