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3+1+5”消费者避坑排雷锦囊,请收好!
3·15国际
消费者权益日
诚信消费、依法合规
诚信
打假
打假
诚信
11111
2023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,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使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,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,提高消费维权意识,内蒙古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布警示。
警示一:
3个“知道"
知道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
01
认准商标标识
假冒伪劣商品多假冒名优商品,购买名优商品时要认准商标标识。
02
辨认标识标记
有些名优商品在其特殊部位印有特殊标记,例如采用凸版印刷,用手触摸会有凹凸感,而假冒伪劣商品则多数包装粗糙、图案字迹印制模糊,购买时要留心观察。
03
通过官方查询
对于从外观上难以辨别真伪的商品,可以通过品牌方官方渠道进行查询验证。
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
销售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商品
采用虚假手段使销售商品分量不足
以虚假的“清仓价”销售商品
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
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
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
对商品作虚假宣传
骗取消费者预付款
知道相关法律规定
制售假冒伪劣商品,如涉嫌刑事犯罪,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“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”“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”“假冒注册商标罪”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”“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”等相关罪名。
警示二:
1个“举报”
如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,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,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警示三:
5个“谨防”
选择正规平台,谨防价格欺诈。
慎入直播带货,谨防消费陷阱。
关注商品质量,谨防虚假宣传。
看清活动规则,谨防促销忽悠。
注意交易安全,谨防上当受骗。
供稿单位:内蒙古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
编 辑:戴紫君
校 对:魏汉中 戴思惟